發佈日期:2021-02-04
更新日期:2021-02-04
- 依屏東縣政府110年2月1日屏家輔字第11004259100號函轉教育部110年1月28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00012433號函辦理。
- 教育部為推展家庭共學母語(本計畫所稱母語含閩南語、客語、原住民語及新住民語)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,以促進家庭關係融洽、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,請各校考量需求辦理旨揭計畫。
- 考量推展管道之合宜性,各校可結合公共圖書館及民間團體等單位辦理,共同推廣親子共學母語活動,如以研習、課程、培訓、研討會、講座、讀書會、親子活動、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。
- 請參據所附「教育部補助辦理親子共學母語實施計畫」,並檢送附件之計畫申請表、經費申請表及計畫書等資料1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至本中心申辦,由本中心函報教育部審核。
相關檔案
- 實施計畫
(221.24kb) 檔案說明:實施計畫
- 申請表
(70.5kb) 檔案說明:申請表
- 項目經費
(69.5kb) 檔案說明:項目經費
- 範例
(50kb) 檔案說明:範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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